我公司签订唐山港曹妃甸港区东华能源液化码头工程(一期)设计合同

2015年10月30日,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唐山港曹妃甸港区东华能源液化码头工程(一期)设计合同,在华陆公司举行签约仪式.华陆公司总经理韩兵与东华能源副总经理高建新代表双方签署了工程设计合同,华陆公司的有关领导和项目负责人见证签约。
       唐山港曹妃甸港区东华能源液化码头工程(一期)设计合同签约,是我公司承担东华能源张家港扬子江石化项目和东华能源宁波福基石化项目之后,与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合同的第三个合作项目。一期工程合同范围包括:丙烷低温罐:2×80000m3,丙烷/丁烷压力球罐:12×3000m3,与罐区配套的辅助系统和公用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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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时间:2015-11-02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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